2023年4月12日伊始,為期十天的新疆探索之旅于此展開。旅途上,從南疆喀什到北疆伊犁,領略了無盡的人文風光和形態各異的自然風貌,尤其是沙漠景象,進一步勾勒出個人對新疆從沙漠到綠洲的圖像。首先,新疆作為中國其中一個少數民族(維吾爾族)自治區,面積166.49萬平方公里,是陸地面積最大的一個省級行政區,人口2589萬,地處亞歐大陸腹地,陸地邊境線5600多公里,周邊與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蒙古、印度、阿富汗八國接壤,在過去是古絲綢之路的重要通道,現在是第二座「亞歐大陸橋」的必經之地,戰略位置十分重要。其次,新疆同時擁有世界第二大流動沙漠—搭克干拉瑪沙漠和中國分布最廣的綠洲。在古代,綠洲為絡繹不絕的商旅提供中途休息和補給的場所;在現代,綠洲孕育著新疆最現代化的城市—烏魯木齊。
由于新疆沙漠面積高達44.06萬平方公里,占中國沙漠面積的64%。
尤其是從南疆的塔克拉瑪干沙漠到北疆的古爾班通古特沙漠,已經分別位居中國第一大和第二大沙漠。其中,前者位于新疆的塔里木盆地中心,東西長約1000公里,南北寬約400公里,整體面積達33萬多平方公里,占新疆總面積的近20%??梢?,讓沙漠「化沙成金」就成為新疆未來發展的必由之途!截至目前,新疆累計建成46個國家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保護面積831萬畝。僅2022年,就新建續建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4個,新增沙化土地保護面積22.84萬畝,完成沙化土地治理698.98萬畝。相較于2014年,新疆沙化土地面積減少36.45萬畝。這是新疆首次實現沙化土地面積總體縮減,結束了新疆作為中國唯一沙化土地擴張省區的歷史。隨著新疆積極探索防沙治沙和沙產業協同發展,故截至2020年底,新疆沙漠地區特色經濟植物種植面積達152.69萬畝,總產量41.15萬噸,沙產業年產值近42億元。以下,本文將借鑒以色列在沙漠中發展農業的先進經驗,以充作新疆發展沙漠農業的他山之石。1948年獨立建國的以色列,全國土地近60%為沙漠。然而,為何能在干旱、缺水、缺地的惡劣自然條件下,僅用了三個十年就基本實現了農業現代化,并成為聯合國糧農組織指定的向發展國家推廣技術的國家之一?
本文認為,以色列農業發展模式得益于育種技術、溫室技術、水資源及污水處理技術、滴灌技術、特種肥料技術、奶牛養殖技術以及以色列設施水產養殖技術。以下分述之:【2】以色列生產的種子、種苗在全世界都有需求,已研制出多種抗病能力強的種苗,可以持久存儲并適合各種氣候條件,諸如歐洲溫室西紅柿、無籽西瓜、抗病害筍瓜、高產黃瓜、碟形黃色西葫蘆、雜交棉品種等相關享譽全球的種子專利。溫室大棚技術,具有保護植物免受病蟲害侵擾、減少殺蟲劑使用、可遙控的物聯網環境溫室濕度的控制系統及隨時按植物生態環境需求自動調節的優點。作為世界上氣候干旱、淡水資源最缺乏的國家之一,以色列發展出節水技術、海水淡化技術、廢水循環利用技術、雨水收集技術等水資源綜合利用技術等相關技術。以色列精準的滴灌系統確保植物根系需求,減少因肥料使用不當增加氣體排放,實現了農業種植精準性。以色列根據不同植物需求已開發系列水溶性肥料耦合配方,融入科技提升肥料的附加值。并大力開發控制釋放的肥料,將肥料包裹在聚合物中,確保肥料緩慢而長期在土壤中擴散釋放,緩慢釋放肥料可同時提高利用率和減少地下水污染。以色列乳牛產業,利用冷凍精液、移植用坯胎、小母牛、現代化養牛設備和計算機控制的飼養管理系統等技術。以色列尚有很多自主研發的集約設施化水產品養殖技術。即漁業養殖戶使用封閉水系統進行集約化養殖,養殖各類觀賞魚和海洋植物,包括冷水魚類、熱帶魚類和對蝦、海珊瑚等。由于篇幅的關系,本文以下將主要以育種技術搭配新版《種子法》如何給予種業原創者更好的保護進行討論。根據《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的戰略實施指南,明確指出要加快培育一批具有知識產權的優良植物新品種,提高授權品種質量。
因此,2021年12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進行了第三次修正(以下簡稱「新種子法」),該次修正中引入了「實質性派生品種」(EDV, Essentially Derived Variety)制度。所謂「實質性派生品種」,系指由原始品種實質性派生,或由該原始品種的實質性派生品種派生出來的品種,與原始品種有明顯區別,并且除派生引起的性狀差異外,在表達由原始品種基因型或者基因型組合產生的基本性狀方面與原始品種相同。該法已于2022年3月1日施行。【3】修法之前,中國遵循的是1978年《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公約(the International Un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New Varieties of Plants, UPOV)》,明定品種權獨立原則。即原則上,原始品種權人無法阻止修飾性育種對原始品種的免費利用,這樣原創育種的積極性受到了較大的損害。但修法之后,隨即解決了原始品種權人與實質性派生品種權人之間的利益平衡問題,也就是說當實質性派生的品種在商業化生產制造和推廣時,將需要獲得原始品種權人許可。【4】這可以從修法前中國種子業發展所面臨的問題看出【5】首先,中國種質資源豐富,但以國內資源為主,而國外起源種質資源僅占庫存的24%,致使種質的遺傳多樣性不夠廣泛,因此種質資源精準鑒定明顯不足。其次,根據Derwent Innovation全球專利數據庫數據顯示,從2015到2019年,全球生物育種技術領域的專利申請總量為23133件。其中,美、中在專利申請中分別排名全球第1(11849件,占全球專利申請總量的51.2%)和第2(6338件,占全球專利申請總量的27.28%)位。然而,中國雖然在生物技術育種領域處于全球優勢地位,但卻缺乏自主創新的原始技術。其三,與生物育種技術進展相比,中國種子產業的發展明顯滯后。既有種業自身的問題,也有體制上的問題。體制上,晚近發布了《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的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種業體制改革提高創新能力的意見》等綱領性文件,旨在推進商業化育種體系的建立。不過,由于育種人才、資源、技術主要由高校和科研單位所掌握,企業研發能力嚴重不足,故很難在短期內見效。現行專利法第25條中明確排除動物、植物得為受專利法保護之客體。僅對其所列之生產方法,得依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6】除此之外,當前尚未對植物品種進行定義,僅在專利審查指南中定義,系指借助光合作用,以水、二氧化碳和無機鹽等無機物合成碳水化合物、蛋白質來維系生存的植物的單個植株及其繁殖材料(如種子【7】),并通常不發生移動的生物。【8】因此,當前植物品種只能通過專利法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規保護,例如《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9】該條例第2條對此有所定義,系指經過人工培育的或者對發現的野生植物加以開發,具有新穎性、特異性、一致性和穩定性并有適當命名的植物品種。一旦被授予品種權,即自授權之日起,藤本植物、林木、果樹和觀賞樹木為20年,其他植物為15年。【10】換言之,新法采取的是特別法管制模式,植株及其繁殖材料適用《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至于繁殖材料(種子)則適用《種子法》。由此可見,在立法層面上,就顯得有「迭床架屋」之弊。鑒于此,未來或可以采用如美國法般的管制模式,即授予生產動植物品種之方法以專利,并受到專利法的保護。與發明專利相同的是,美國植物專利也需要在特定時間繳納專利維持費(分別在3.5年、7.5年和11.5年),保護期限則為申請之日起20年。不過,為了發展現代農業及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并鼓勵偏遠地區民眾免費使用,前述保護期限可往下調整為15年或10年,以促進公共政策之實現。
在現行法的基礎下,國家應鼓勵新疆地區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與種子企業開展育種科技人員交流,仿效以色列的農業政策,研制出抗病、抗旱能力強的種苗,以持久存儲并適合各種氣候條件。此外,支持相關單位的科研人員到種子企業從事育種轉化活動及鼓勵育種科研人員創新創業,并由國家鼓勵及引導的金融機構對種子生產企業提供信貸及保險支持。【11】最終,旨在實現將新疆地區的沙漠地帶轉化為系列的現代化農業區之政策目的,持續產出享譽全球的種子專利及相關企業(例如拜耳、科迪華、先正達集團、巴斯夫、科馬格蘭集團、科沃斯集團、丹農種子、坂田種苗、淺井種苗、袁隆平農業高科技、瑞克斯旺種子、安莎種子、佛洛利蒙—德佩育種、必久種子、百綠集團、RAGT Semences、優利斯集團、安地種業、北大荒墾荒種業、蘇墾農發等【12】)。
【1】參見《科普新疆》微信公眾號,〈學科學講科學—沙①·新疆沙漠,和你想的不一樣〉,2023年02月13日18:38發表于新疆。學科學 講科學┋ 沙①·新疆沙漠,和你想的不一樣 (qq.com)。 【2】參見《以色列計劃》微信公眾號,〈全方位了解以色列農業,這篇就夠了〉,2020年06月02日20:56發表。全方位了解以色列農業,這篇就夠了· Agriculture (qq.com)。【3】參見《人民網》,〈新版《種子法》施行 種業知識產權保護進入新時代〉,2022年5月13日,http://bj.people.com.cn/BIG5/n2/2022/0513/c82840-35267608.html,最后瀏覽日:2023年4月24日。【4】李早霞,〈實質性派生品種制度淺析〉,《盈科法律微觀》,2022年08月11日發表于北京,盈科原創 | 實質性派生品種制度淺析 (qq.com)。 ]也就是說,提供原始品種權人更多開發原創種子的誘因,例如一旦開發成功,就能授權第三方使用,并收取使用費。【5】鄭懷國、趙靜娟、秦曉婧、賈倩、齊世杰,〈全球作物種業發展概況及對中國種業發展的戰略思考〉,《中國工程科學(2021,23(4):45-55)》,參見微信公眾號文章:全球作物種業發展概況及對中國種業發展的啟示丨中國工程科學 (qq.com)。【6】原條文內容「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一)科學發現;(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四)動物和植物品種;(五)原子核變換方法以及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對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span>【7】依現行《種子法》第二條對種子的定義,是指農作物和林木的種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實、根、莖、苗、芽、葉、花等。【9】我國現行法只能通過《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對其進行保護,而非如美國通過實用專利、植物新品種和植物專利對其進行保護,究其原因,應與中國加入1978年《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公約》(UPOV)的文本有關,該公約早期禁止對植物品種進行雙重保護,也就是說僅能通過專利法和特別法擇一保護。參見鄒吉承,〈完善知識產權制度 強化育種技術保護〉,《中國知識產權報》,2023年3月22日,http://epaper.iprchn.com/zscqb/h5/html5/2023-03/22/content_27596_7469052.htm。最后瀏覽日:2023年4月25日。【11】參考《種子法》第8章〈扶持政策〉第62條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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